1、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規定的后續使用年限為什么至少需要30年?
抗震設計的目標:小震不壞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。三水準!
抗震鑒定與加固的目標:后續使用年限50年的現有建筑,具有與現有國家標準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011相同的設防目標;后續使用年限少于50年的現有建筑,在遭遇同樣的地震影響時,其損壞程度略大于按后續使用年限50年鑒定的建筑。(“鑒定標準”第1.0.1條)
如果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規定的后續使用年限很短,臨時建筑(5年)甚至可以不進行抗震設計,那么,其在中震、大震下的抗震性能將無法保證。
所以,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規定的后續使用年限至少需要30年!其概念,很大程度上是從抗震設計上來說的,和既有建筑的“后續使用年限”有所不同。
2、減輕屋面荷載,有時候排架柱計算反而不滿足,如何處理?
這個問題是存在的。
我們曾經有個工程,成都,50年代建筑,發現屋架存在問題。
當時的處理對策:
仔細驗算屋架的承載能力;屋蓋鋼筋混凝土大型屋面板改成輕型板(木屋面);拉桿換成槽鋼,壓桿裂縫灌漿;觀察使用。可是驗算排架柱(大偏心受壓柱)不滿足要求,當時通過討論沒有加固。
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,也沒有什么問題。
3、單層磚柱廠房和單層空曠房屋的抗震鑒定為什么要從嚴?
主要原因:這兩類結構的抗震性能不好。
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增強,盡量慢慢淘汰。抗震鑒定從嚴。
4、為什么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中沒有鋼結構廠房(含門式剛架)的抗震鑒定要求?
想編,來不及。
總體來說,抗震性能不錯。汶川地震中,我們航空工廠的很多鋼結構廠房、門式剛架廠房都是作為避難場所來用。
5、單層廠房加固設計為什么一定要進行現場調研?
鑒定單位的現場工作不能代替加固設計師的現場調研。
增加感性認識:目前鑒定加固行業似乎不是很正常;有種種想法:不想加固、想過度加固等等。
加固圖紙說明:要普查!如:大型屋面板的支承長度,是否三點焊等。鑒定單位一般只是抽樣。